• 各位同学: 根据参与大类分流同学填报的志愿表和《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方案》文件精神,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分流工作组进行了专业分流。现将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5月16日对大类分流结果有疑义的同学,请在公示期间向各托管学院辅导员、教务老师反馈(材料学院教务办公室:材料A楼612,联系人:唐老师),公示期过后将对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分班处理,不再接受分流结果复核,请相互转告!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专业分流情况一览表(公示版).xls
  • 各位同学: 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工作组遵循《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本科生大类分流方案》进行计算。现将综合评测成绩及大类分流绩点计算补充说明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16:00-2024年4月28日16:00。对综合评测成绩有疑义的同学,请在公示期间向各托管学院教务老师反馈(材料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材料A楼612,电话:025-52090676),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综合评测成绩复核,请相互转告!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综合测评成绩一览表.xls
  • 各相关同学:根据参加转专业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现将2023-2024学年材料学院转专业最终考核成绩公布如下。
  • 各位同学:现公示2023-2024学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面试成绩,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4月19日(三天),公示期内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52090676序号学号报名专业面试成绩103222602材料科学与工程91.4221022114材料科学与工程93.83G4323205材料科学与工程94.8414C23132材料科学与工程90.2543A23304材料科学与工程88.86S2123112材料科学与工程91.27S2123121材料科学与工程87.88S2223216材料科学与工程89.4942123110材料科学与工程89.2
  • 2023-2024学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面试安排一、面试安排2022级学生转专业批次:面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周六)9:00开始面试地点:九龙湖校区教二-304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卡通或学生证提前15分钟到候考室教二303签到2023级学生转专业批次:面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周六)9:30开始面试地点:九龙湖校区教二-304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卡通或学生证提前15分钟到候考室教二303签到二、面试面试可携带材料(材料1为必带,材料2-4可选带):大学学习成绩单(必带)本人简历1份,提供重要信息汇总介绍, A4纸1页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雅思/托福成绩单等)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说明: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面试或录取资格。面试时需要将以上面试材料(按小号在上顺序整理排序)提交给面试老师,在面试时未提交视为放弃提交。面试内容:专业英语测验:专业外文资料的阅读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4年3月26日,教务处审核评估专班代表阚亚鲸老师、王峰老师一行莅临材料学院,在九龙湖校区材料学院B楼开展了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院系调研工作。学院本科建材实验室负责人陈春老师、金材实验室郭坤老师、本科实践秘书董磊老师和本科教务秘书唐璇老师参加了此次调研。期间,专家组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实验教学进行了全面的审查评估,对于院系本科实验教学工作进行了深入询问和考察;专家们对近两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类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试卷以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支撑材料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询问,对学院专业发展、新专业建设、学生培养成效、学科在本科教育教学中发挥的作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质询和考察。此次校内审核评估调研是学校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视,专家们对一些特色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一些薄弱环节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并指出了改进的方向。学院将积极落实审核评估工作小组的指导和建议,做实做细各项重点工作,努力提升学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真正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将学院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推向一
  • 各位同学: 根据参与大类分流同学填报的志愿表和《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方案》文件精神,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分流工作组进行了学院分流及专业分流。现将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15日-7月17日对大类分流结果有疑义的同学,请在公示期间向各托管学院辅导员、教务老师反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务联系电话:52090676,邮箱:101001735@seu.edu.cn),公示期过后将对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分班处理,不再接受分流结果复核,请相互转告!2022级 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类专业分流情况一览表(公示).xlsx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7月15日
  • 各位同学: 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工作组遵循《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本科生大类分流方案》进行计算。现将综合评测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3日14:00-2023年7月6日14:00。对综合评测成绩有疑义的同学,请在公示期间向各托管学院教务老师反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室:材料A楼616室,电话:025-52090676),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综合评测成绩复核,请相互转告!(公示版本)2022级土交材大类综合测评成绩一览表.xls
  • 各位同学: 现将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14:00-7月3日14:00。如有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或者绩点计算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各托管学院教务老师反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室:材料A楼612室,电话:025-52090676)。公示期后有关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或者绩点计算问题概不受理,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备注:1、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累加相应课程成绩乘以课程学分得到总课程分,总课程分除以课程总学分,得到“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2、首修总平均绩点计算方法参照2022级大学生手册P44第八条的计算公式3、附件表格参照的是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与按照首修总平均绩点排名会有一定程度的差异)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xls关于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绩点计算的补充说明.pdf
  • 各位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同学: 经教务处审核,现将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方案公示如下。
  • 2021级机械能源材料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的通知》(校机教[2022]40号),机械能源材料大类分流工作组已经完成对转专业之后机械能源材料大类剩余的422名学生的专业分流。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疑义,请联系各院系辅导员或教务老师。2021级机械能源材料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pdf机械能源材料大类分流工作组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