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工作组遵循《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本科生大类分流方案》进行计算。现将综合评测成绩及大类分流绩点计算补充说明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16:00-2024年4月28日16:00。如对综合评测成绩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各托管学院教务老师反馈(材料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材料A楼612,电话:025-52090676),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综合评测成绩复核,请相互转告!
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综合测评成绩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