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以学术立校、以学术报国”共识,激发研究生不断进行学术创新,取得突破性科研成果,以卓越的学术贡献和学术成果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按照《关于做好我校 2024 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启动我院2024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凡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危害中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言行;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热爱学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研究生课程规格化均分不低于80分;科研能力显著,学术成果特别突出。学术成果认定时间范围:当前在学阶段入学以来至2024年9月30日。
二、奖励标准与推荐名额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我院可推荐博士生不超过2人、硕士生不超过1人。
三、评审程序
1. 10月8日—10月11日中午12点前,学生申报,提交材料
由研究生本人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2024 年东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1,电子版+纸质版)、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提交材料要求》)、《研究生自我科研打分表格》(见附件3,电子版)至班长处,年级长汇总。
(1)申请及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备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力。本次推荐科研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9月30日),逾期未上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上报材料不合规范,可以拒绝受理,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2)东蒙苏州联合研究生院研究生归入培养院系,请培养院系为材料学院的同学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本班班长后,由班长提交材料学院年级长汇总。
2. 10月12日—10月17日
(1) 年级及班级负责人联合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评审委员会根据《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暂行)》(校材料〔2022〕6号)中 “II 科研成果”部分的计分标准,完成校长奖学金申请人学院初审计分,计分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并上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于提交的材料存在争议的,由年级负责人统计并提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
(2)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将审核通过学生材料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计分结果,按照总分高低排名根据学院推荐名额1:2确定候选人参加现场答辩。
(3) 现场答辩: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每位候选人在规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进行答辩展示,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待通知。
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场答辩打分高低排名,确定最终学院推荐名单。
3. 10月18日—10月24日
2024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请实名发邮件至申诉邮箱,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无异议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10月24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4. 学校将会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函评确定答辩候选人,函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布。
5.学校组织答辩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学校函评及答辩的具体安排待研究生院通知。
四、2024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正明
副主任委员:储成林、施春陵
委员:高建明、邵起越、涂益友、王倩倩、李凯、龚月仙
王梦、焦茂鹏、邢家瑞、杨乐
秘书:邢家瑞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在学术创新中有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的全日制研究生,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若研究生本人在参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获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撤销其所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荣誉,并追回奖学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其他不适宜获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情况。
咨询及申诉电话:025-52091185 邮箱:gongyuexian@seu.edu.cn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8日
【2022-6】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暂行).pdf
附件2:提交材料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