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一、专家评审组组成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秘书:研究生秘书二、评奖条件(一)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近三年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下同)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下同)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为主要完成人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下同)。(三)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近三年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三、评奖名额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3。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