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比通知
为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奖励表现优异的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引领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研究生至善奖学金。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经研究讨论,现启动我院2024年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至善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参评。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完成注册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并且每学期按规定完成注册。含港澳台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直博生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时限修完必修课程学分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至善奖学金奖4人,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至善奖学金奖励6人,标准为每人2万元。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热爱学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中,参评的研究生,已参加中期考核者须考核通过。参评的博士生,已参加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者,须考核通过。参评的硕士生,应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相应必修课程学分,且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
同一学年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研究生至善奖学金不能兼得。
四、破格条件
参评的硕士生,若规格化成绩不满足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可破格申请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破格材料须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具体破格要求待至善奖学金评审方法及细则发布前请参考以下条件之一:
(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2)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5)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具体破格要求请参见附件《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
在破格条件认定中,学生所获成果第一单位应属于东南大学,且在我校在读研究生期间获得。
五、评比方法
至善奖学金评审方法详情参见《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以及附件《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暂行)》执行。
六、评审程序
1. 11月1日—11月8日下午17点前,学生申报,提交材料
研究生本人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纸质版附件1《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附件4《参与组织活动统计表》,以及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与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5《提交材料要求》】至班长处,年级长汇总。《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注:(1)申请及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备查,学院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力。本次评比证明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仍为2024年9月30日(含9月30日)。逾期未上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上报材料不合规范,可以拒绝受理,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2)申请破格学生须提交附件2《2024年至善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至班长处,年级及班级负责人联合完成初审并上报,且须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本单位学生的破格申请材料通过后方可参评。
2. 11月9日—11月17日
年级及班级负责人联合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校材料〔2022〕6号、评审办法文件要求完成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计分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并上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于提交的材料存在争议的,由年级负责人统计并提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将审核通过学生材料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现场答辩,根据现场答辩打分高低排名,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待通知。最终根据现场答辩打分高低排名,确定学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3. 11月18日—11月22日
2024年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请实名发邮件至crystal_lk @seu.edu.cn,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委员会在11月22日前将推荐获奖名单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得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2024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至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佘伟
副主任委员:施春陵、陶立
委员:高建明、邵起越、涂益友、王倩倩、李凯、龚月仙
王梦、焦茂鹏、邢家瑞、杨乐
秘书:邢家瑞
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的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至善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评奖咨询电话:025-52090690。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暂行).pdf
附件1.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