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研究生秘书
二、评奖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近三年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下同)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下同)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为主要完成人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下同)。
(二)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近三年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
三、评奖名额
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3名。
四、日程安排
(一)10月10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月13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龚老师处(材料A楼626办公室),同时将《论文检索申请表》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给龚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三)10月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式拟定获奖名单。
总分 = 材料分70% + 答辩分30% 。
公开答辩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1185 邮箱:gongyuexian@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