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1-2022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材料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021级学生按照大类进行评选;2020和2019级本科生在本学院进行评选。
2、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综合服务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网上综合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五天。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9日-10月10日 | 10月10日中午12点前 |
三、申请材料
纸质版(交至材料A楼616):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成绩单(可在教务处教五自助打印机打印);
3.《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附件4);
电子版(发送至772775174@qq.com文件名:学号+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1. 《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附件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4:《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