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版)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2013版)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修订)》的通知.pdf
(2018版)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pdf
2018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各级博士生的具体成果要求请查阅各自培养方案!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 | ||
| 学校标准 | 学科标准 |
06-12级 | 理学、工学(建筑学除外)类学科的博士学位申请者,在提供了以下各项科研成果之一后,方受理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①有一篇在SCI收录源期刊上或国外EI收录源期刊上发表(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 ①有一篇被SCI收录,且影响因子≧0.5(需要出具收录证明,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 | 同学校 |
13级春博及之后 | 理学、工学类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生物学除外)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须发表两篇SCI 收录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须出具文章的检索证明),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5级直博生、16级春博及以后 | | 本学科申请博士学位前发表论文除满足学校学位委员会要求外,需提交被SCI收录的与毕业论文相关的研究性文章,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或以上SCI收录文章,累计影响因子不小于4.0,且其中至少有1篇英文SCI收录文章; (2)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英文SCI收录文章,且该论文影响因子不小于5.0;(此项以学校及学院分委会解释) (3)如果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为土木工程材料,可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英文SCI收录论文和1篇EI收录论文。 博士研究生发表的SCI收录文章,在申请学位时需提交学校检索证明,如果论文已被录用待发表,则经导师认可亦可申请进行答辩(以导师确认和签名的论文全文和接受函为准),待论文发表并提供检索证明后再申请学位,此种情况下博士研究生和导师需注意学校有关申请学位的时效规定。 |
自 2018 年春季入学 | 理学、工学类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生物学除外)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在 SCIE/SSCI 源刊上发表被 SCIE/SSCI 收录学术论文二篇,且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一件。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 SCI 源刊论文至少二篇,其中在 JCR 分区表中指定材料科学与工程、或土木工程材料相关学科领域 Q1、Q2 区期刊论文至少一篇,且所发表论文的期刊累计影响因子≥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