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19号)和《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9-2020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且在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以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人数为标准,分配名额。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同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三)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请于11月1日中午十二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到材料a楼616,逾期不予收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