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35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20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
一等17名二等19名三等27名 合计63名。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2019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3、学生申请必须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 , 并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至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材料A楼616,学院申请审核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2日。
四、申请材料
纸质版: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表格主体内容打印,只有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填写注意事项:
出生年月:举例2000.06 日期中的月和日要补足2位数
民族:举例 汉族 要写上“族”字
入学时间 要有年月日,日期中的月和日要补足2位数
下一栏标准格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系 120164班 (改动红色部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