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评选条件、奖励比例、奖励金额
详见《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收录于《东南大学大学生手册》2017年版)。(附件一)
二、评审流程
符合资格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至少5天——公示后的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并公示。
申请学生需通过东南大学校园信息门户(my.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同时需要将纸质版《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由教务出具并盖章的2016—2017学年成绩单在28号前提交至材料A楼616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院评审要求
9.28日中午12点材料A楼601公开答辩,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一起进行。请参评的同学们提前准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9.26
附件:
1.《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pdf
⒉《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doc
3.名额分配东南大学2016—2017学年校长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