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本科】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7日 03时38分

一、评选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差额评比。

  

二、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4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6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9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2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4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6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三、申请条件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四、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需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申请打印后手工填写)并附成绩单(大一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入学成绩),于12月10日前将申请表交至材料A楼616,院(系)审核通过后报学生处学办,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初审名单。

  

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最终结果以通过学工系统为准,请在12月10日前完成申请。

  

  

附件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