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1376 |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储成林 副组长:施春陵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龚月仙 二、评奖条件 (一)本科直博生:来自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且本科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5%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科研潜力突出。 (二)硕博连读生:本科一般应来自国内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 (1)研一申请者:本科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5%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的推免生或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位列录取专业前5%的统考生。(2)研二和研三申请者: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下同)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下同)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为主要完成人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下同)。 (三)申请考核生:本科和硕士一般应来自国内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且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共58名,推荐名额不超过10%。 四、日程安排 (一)9月25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月10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表格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龚月仙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成果必须出具论文检索证明,申请者应提交《论文检索申请表》(见附件),学院汇总好后统一办理。 (三)10月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总分 = 材料分70% + 答辩分30%。 公开答辩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四)推荐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1185 邮箱:gongyuexian@seu.edu.cn 2021年 09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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