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材料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455

材料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及大类分开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20-2021学年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综合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五天

奖项

系统开放时间

纸质版文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

826-912

1015日中午12点前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电子版(912日中午十二点前发至徐邦利邮箱:XU15850621318@163.com):

请将填写完整的附件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学生情况总结汇总表》、附件4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分别以学号-姓名-附件1/3/4命名,然后打包发我邮箱。

纸质版(确认获奖同学请在开学后三天内送到材料A616):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附件5);


附录:

附件1: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3: 《学生情况总结汇总表》

附件4: 《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5: 《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819国家励志奖学金.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