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文件】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7453

(2006版)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2013版)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修订)》的通知.pdf  

  

(2018版)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pdf  

  

 东南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docx

  

东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刊物目录.pdf  

  

2018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各级博士生的具体成果要求请查阅各自培养方案!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

学校标准

学科标准

06-12

理学、工学(建筑学除外)类学科的博士学位申请者,在提供了以下各项科研成果之一后,方受理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
、在学期间,在《目录》所列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三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有一篇在SCI收录源期刊上或国外EI收录源期刊上发表(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
有一篇被
EISCI收录(需要出具收录证明,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
有二篇学术论文被
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国际三大检索之一)收录(需要出具收录证明,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
2
、在学期间,在《目录》所列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有一篇被SCI收录,且影响因子≧0.5(需要出具收录证明,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
二篇被
EISCI收录(需要出具收录证明,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
3
、在学期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被
SCI收录,且累计影响因子≧2.0(需要出具收录证明,申请者必须为第一作者);
4
、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申请者排名在前三位),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正式授权)(申请者排名在前两位),同时还需在《目录》所列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同学校

13级春博及之后

理学、工学类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生物学除外)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
SCI 收录论文一篇,且在《目录》所列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其中最多可有一篇为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
2.
发表
SCI 收录论文一篇,且期刊影响因子≥0.5,同时在《目录》所列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该论文可以是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
发表二篇
SCI 收录论文。
4.
发表
SCI 收录论文的期刊累计影响因子≥2.0
5.
发表
SCI 收录论文一篇,且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申请者排名在前三位)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一件(申请者排名在前两位)。
注:在
SCI 一区或者二区期刊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视同被 SCI 收录,但须出示有关文章正式发表的证明及期刊的 JCR报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须发表两篇SCI 收录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须出具文章的检索证明),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两篇均为英文文章。

2.
一篇为英文文章,且发表学术论文所在期刊累计影响因子
之和大于 2.0

15级直博生、16级春博及以后

本学科申请博士学位前发表论文除满足学校学位委员会要求外,需提交被SCI收录的与毕业论文相关的研究性文章,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或以上SCI收录文章,累计影响因子不小于4.0,且其中至少有1篇英文SCI收录文章;

2)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英文SCI收录文章,且该论文影响因子不小于5.0;(此项以学校及学院分委会解释)

3)如果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为土木工程材料,可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英文SCI收录论文和1EI收录论文。

博士研究生发表的SCI收录文章,在申请学位时需提交学校检索证明,如果论文已被录用待发表,则经导师认可亦可申请进行答辩(以导师确认和签名的论文全文和接受函为准),待论文发表并提供检索证明后再申请学位,此种情况下博士研究生和导师需注意学校有关申请学位的时效规定。

2018 年春季入学

理学、工学类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生物学除外)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
SCIE/SSCI 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其中在 JCR 分区表中指定相应学科领域 Q1Q2 区期刊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2
、在
SCIE/SSCI 源刊或 EI/CSCD(核心版)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其中被 SCIE/SSCI 收录学术论文至少二篇。

3、在 SCIE/SSCI 源刊上发表被 SCIE/SSCI 收录学术论文二篇,且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一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 SCI 源刊论文至少二篇,其中在 JCR 分区表中指定材料科学与工程、或土木工程材料相关学科领域 Q1Q2 区期刊论文至少一篇,且所发表论文的期刊累计影响因子≥4.0
2
、如果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为土木工程材料,可发表
SCI/EI 源刊论文三篇(EI 源刊论文须被 EI 收录),其中被 SCI 收录论文至少二篇。
3
、在
SCI 源刊上发表被 SCI 收录学术论文二篇,且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一件或获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奖励(申请者为主要完成人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