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1-22 浏览次数:1764 |
东 南 大 学 保 卫 处 文 件 校保字 ﹝2019﹞ 1号 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全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教电〔2018〕20号)和《关于2019年寒假及春节放假的通知》(校发〔2019〕9号)精神,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提升认识,强化责任,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细致排查,认真做好假期师生安全工作。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深挖细查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如下: 一、各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安全领域进行检查整改。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重点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在校饮水饮食安全。强化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 二、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工作联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抓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巡防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师生做好预防,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尽快消除隐患。 三、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将假期之间的教育管理和安全服务工作列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充分利用QQ 群、微信群、短信、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致学生家长书信等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醒师生防各类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防高额高利借贷等,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严禁封建迷信、传销、诈骗、邪教等非法活动,不参加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等活动。寒假期间,无论是在学校、外出途中,还是在家中,都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发生问题,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出行安全。 四、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寒假期间,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对重要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物业管理的单位要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值班制度。凡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及学生宿舍等,要及时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严格执行学校财经安全管理规定,办公场所不得过夜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单位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控制大型活动,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 寒假期间,各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各种大型娱乐和集体外出活动,确因需要,须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报请校领导批准并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制定好安全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安排专门人员对节日留校学生和假期留校的学生做好管理和服务,要求学生按时作息,遵守学院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正常秩序,辅导员和宿管人员要做好留校学生的晚检工作。 六、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遇有紧急、重要情况以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学校,不得缓报和瞒报。如因值班人员不到位、联络不畅通、责任不落实而发生事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附:寒假期间保卫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 九龙湖校区:52090110 四牌楼校区:83793110 丁家桥校区:83272438 东南大学保卫处 2019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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