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课程奖(含大学英语)申报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3776 |
2016-2017学年课程奖(含大学英语)申报通知
2016-2017学年课程奖(含大学英语)的申报工作将于2017年9月19日至10月19日进行,请各学院根据《东南大学课程奖实施办法》(见附件一)认真组织自评、积极申报,申报时间以本通知为准。申报结果由各学院教务老师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登记,路径为: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教学管理系统−−→成绩管理−−→评奖管理。现将评奖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课程奖申报。首先进入评奖课程设定,按学院、专业、年级设定评奖课程,再进入获奖名单申报,按年级、专业、课程提名。课程奖所设课程2016级每学年6门,2015、2014、2013(五年制专业)级每学年8门。其中2016、2015级学生的校级平台课程奖(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物理类),各院(系)需设定参评课程(如果未设置为参评课程,相关学生将不参加该门课程评奖),获奖名单由教务处统一评定。 二、大学英语课程奖申报。根据《东南大学大学英语学分计算及考核规则》的大学英语课程奖评定原则:2015级同学在2017年7月之前首次取得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605分(含605分)者,将获得英语课程奖申报资格;2014级同学在在2017年7月之前首次取得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70分(含570分)者,将获得英语课程奖申报资格。 三、本学期开始,教务处不再安排校长奖评选工作。课程奖评选结束后,奖励金由学生处统一发放。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科,联系电话:52090226。
教务科 2017年9月15日 附件一: 东南大学课程奖实施办法
为鼓励学生学好基础知识,充分引导学生对基础理论的重视,鼓励个性化发展,学校对重要的基础课、学科基础课设立课程奖。 第一条参加奖学金评比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注册的本科学生; 2.上学年度没有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二条金额比例 课程奖所奖课程原则上每学年为八门,每门奖励额度为500元。 第三条课程奖实施细则 1.课程奖奖励的学生为二、三、四、五年级(五年制)本科学生; 2.课程奖获得者是当学年参加该课程学习的全部学生排名前5%的学生; 3.课程奖之间可以兼得; 4.课程奖评定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1)六月份,完成是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况统计; (2)每学年短学期第一周,各院(系)教务助理公布上一学期每位学生的学习成绩,接受学生查询; (3)短学期第二周,各院(系)组织自评,并上报教务处审核。 (4)学校试验班(试点班)所设立的特殊课程奖,经教务处审核上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5.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则取消当学期所有课程奖的评选资格。 第四条设奖课程的确认 1.课程奖的课程应是对本科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和素质培养具有重要作用的校级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学科方向课; 2.一年级、二年级为数学、物理、外语(详见《东南大学大学英语课学分计算及考核规则》)、计算机(特殊专业另行认定)等重要的基础课程; 3.三年级、四年级(五年制)为学校按人才培养规格要求所设立的大类学科基础课。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类别自定后上报教务处认可。 4.学校试验班(试点班)所设立的特殊课程奖,经教务处审核上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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