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9-30 浏览次数:737 |
我校2016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院(系)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院(系)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6年东南大学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见附件。注:苏博特奖助学金要求必须是贫困生。
2、2016年东南大学秋季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要求见名额分配表中具体要求;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在10月8日9:00之前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奖惩服务申请(新学工系统),逾期不候。纸质材料待评审结果出来后通知准备。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注意事项: 1、奖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院系统一打印),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贫困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 2、《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律从学工系统导出打印,表格总共三页,第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只要签字手写、其余全部打印,照片请务必贴好。 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的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果个人信息有误请同学及时在学工系统中更正,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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