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关于评选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9-14 浏览次数:1424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东大学子努力拼搏。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东南大学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详见附件2《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院系对民主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全校范围公示,报学校批准。 四、评选推荐要求 在9月18日之前: 填写《东南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一份)纸质版 交至班长处。 本次评选,需通过新学工系统进行审核,推荐获奖学生必须从信息门户-奖惩服务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18日。 所有评审结果以新学工系统通过为准,请务必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 因退宿无卫生成绩需进行进行破格提名的,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院系提名时,请将学生的宿舍卫生成绩、体育成绩、学分绩点、行为考评等内容填写完整。 五、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体育优秀(90分以上),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均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和院系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院系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班级意见、院系意见请手写。 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报,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5、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附件: 1、《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2、《东南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 3、《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 4、《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二: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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