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1-13 浏览次数:537 |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 转发科研院通知 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 1. 2016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者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nsfc.gov.cn),或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查阅《项目指南》。今年所有项目全部在线填写,请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即ISIS系统;首次申请者请向各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3. 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关于申请人的身份、年龄等要求参见《形式审查表》。 4.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6年12月)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无须同行专家推荐。 5.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 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2014和2015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6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6.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7.在站博士后依托我校申请项目,需要学校提供承诺函;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可以依托我校申请,但需要与我校签订协议(详见附件)。 8.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9. 请各有关学院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求3月8日前在线提交,3月9日由科研秘书汇总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统一提交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请。 联系人: 毕建新 电话:025-83790575 E-mail:jxbi@se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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