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我院关于本学期光华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0-10 浏览次数:877 |
我院关于本学期光华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的光华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仍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初审并推荐,研究生院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评选文件请参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条例(2013.10修订)》。 一、光华奖学金:5000元/人 10人 1、为学校和学院获得重大荣誉的团队或个人; 2、有科研成果或发表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 3、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活动;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并在表中表注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必须提交书面的申请书,明确写明申请的奖项和一些能反映学习成绩、科研情况、操行等级、文体活动的内容。原则上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不可以兼报多个奖项。 (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要求: 1、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只需一份 2、不可改变电子表格格式,正反打印(第一页反面不要打印) 3、申请全部电子书写(推荐意见和签名需要手写) 4、本学年各科成绩是规格化前的原始成绩,主要填写学位课成绩 5、申请人必须签名 6、个人小结认真填写,达到字数要求,不合格一律打回 (三)附件材料要求: 1、按学院评比条例给自己的科研成果实事求是的打分,并提交打分表格,按有效时间节点所有能加分的必须在表格中显示(单独交一张打印纸),不能加分的请不要填写在表格中。 2、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国际学术刊物、国际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 3、如已被SCI、EI源刊录用,国内刊物提供录用函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国外刊物提供录用状态网页截图打印件等材料 4、出版的专著封面、出版人员名单复印件 5、获奖证书、公开或授权专利复印件 6、附件材料一份就可,按照评比条例不符合加分要求的材料请一定不要提交 (四)所有的申报材料用文件夹固定,防止遗失。 三、评比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9日~10月12日:申报学生按要求将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年级负责人; 2、10月13日~10月14日:学院学办、院评优评奖管委会对各年级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管委会委员对候选获奖学生进行评审评议; 3、10月15日~10月16日: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将签章后纸质版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对于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学办、院评优评奖管委会、各年级各班相关负责人。 咨询电话:025-52090677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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