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换届选举办法 |
发布时间:2012-09-14 浏览次数:1137 |
一、总则: 主席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将于每学年院团委学生代表大会由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二、候选人资格: 1、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大二、大三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 3、热爱学生工作,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在校学生会、院学生会有一年工作经验或在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4、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5、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团队精神、创新意识和业务知识,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强领导、协调能力,表达能力较强。 三、主席选举程序: 1、学生会主席团的报名条件公布后,有意向的同学于2012年9月17日前向秘书处报名,并填写《主席团竞选申请表》,并上交秘书处; 附:秘书处部长:杨涛(Tel:15715165579 E-mail :873470100@qq.com) 2、报名截止后,由秘书处对所有竞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上报学院团委审查以备案; 3、主席候选人将在院团委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3分钟自我介绍和5分钟自由演讲,并接受提问,由到现场的代表进行民主选举,以现场唱票形式选出票数最高的3位候选人担任副主席。 四、主席选举办法 1、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 2、本次选举由大二、大三的同学自主报名参加,经筹委会审核,候选人在本次代表会上竞选; 3、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 4、在选举中,每个参加选举的代表有赞成、反对、弃权及另选他人的权利,当选票多于应选名额时视为无效选票; 5、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小于到会代表人数的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到会人数的选举无效,须重新选举; 6、以得票多少为序,得票最多的三位同学进入主席团,作为副主席; 7、大会将在计票后宣布选举结果,同时报告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数; 8、大会选举工作小组,设监票、唱票、计票工作人员,在大会筹委会指导下进行监票、计票工作。选举小组经大会筹委会提名,选举前由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 9、选举结果将在大会上向代表公布,并在会后以公告形式向全院同学公布; 10、大会筹委会有对竞选的解释权和仲裁权。其他未尽事宜,由筹委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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