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关于做好2012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8-29 浏览次数:429 |
一、奖励名额及额度 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本科生5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其中特别优秀者经我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奖励金额1万元/人。 每院系符合条件的限报一名。 附:特等奖由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确定人选,无需申报。 二、申报条件 本科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专业前10%,参加过省级以上竞赛并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个人学术论文。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审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要侧重对学生“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2012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5名,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程序为以学生申报和主动调查筛选相结合,分别经学生处筛选,同时各推荐1名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的候选人,经“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审核,并从中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的人选。 4、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获奖者应为本单位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 四、评审材料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评审表》不可对页面、表格和字体设置进行调整,各栏目的篇幅需按栏内提示的要求书写。表中的院、系请详细填写;在读学历按“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选择填写;日期填写一律如“200405”的方式,起止日期填写一律如:“200409-200412”的方式。 3、对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五、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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