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关于评审杨志峰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0   浏览次数:951

 

(本科)关于评审杨志峰奖助学金的通知

一.奖励名额及额度

6000/人,3

二.评选对象

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3名,男;

三.评选要求

1、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东南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父母均为农民,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3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具体为:一年级新生要求高考成绩优良,二年级以上学生要求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且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
4
、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助学生,将取消受助资格:
A
、收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者;
B
、学习成绩有2门不及格者;
C
、不积极进取,不诚实守信;
D
、生活中不节俭,超前消费,酗酒或者赌博者;
E
、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四.评选材料

评选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成绩单(辅导员统一打印),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上述的材料均为纸质版,一式一份),材料请于101317:00之前交到学院学生办公室(材料楼513)。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最终结果以通过学工系统为准,学工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01312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菲

联系电话:52090677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10.10

附件: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