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春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9   浏览次数:746
考试前请仔细阅读《东南大学考试管理办法》(见《研究生手册》二○○九年八月版第123页)
   
关于2009—2010学年春学期研究生公共课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咨询电话:83792529):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上课班级、学号 考试地点 考试人数
学位英语 6月24日(周四)上午9:00—10:00 B01、四牌楼校区09级A班学位英语未通过研究生 中山院101 42
    B02 中山院102 34
  B03 中山院105 30
  B04 中山院106 30
  B05 中山院111 30
  B06 中山院112 30
  B07 中山院201 30
  B08 中山院202 30
  B09 中山院205 30
  B10 中山院206 30
  B11 中山院210 31
  B12 中山院211 30
  B13 中山院214 30
  B14 中山院301 30
  B15 中山院302 32
  B16 中山院305 29
  B17 中山院306 30
  B18 中山院310 30
  B19 中山院311 30
  B20 中山院401 30
  B21 中山院402 30
  B22 中山院405 30
  B23 中山院406 30
  B24 中山院412 31
  B25 中山院413 31
  B26 中山院414 29
  B27 前工院103 27
  B28 前工院105 31
  B29 前工院209 27
  B30 前工院211 30
  B31 前工院303 30
  B32 前工院305 28
  B33 九龙湖纪忠楼Y107 30
  B34 九龙湖纪忠楼Y110 30
  B35、B36 九龙湖纪忠楼Y113 60
  B37、B38 九龙湖纪忠楼Y310 61
  B39 九龙湖纪忠楼Y206 30
  B40 九龙湖纪忠楼Y207 30
  B41 九龙湖纪忠楼Y210 30
  B42 九龙湖纪忠楼Y211 30
  B43 九龙湖纪忠楼Y407 32
  B44 九龙湖纪忠楼Y408 31
  B45、B46 九龙湖纪忠楼Y311 54
  B47、B48 九龙湖纪忠楼Y409 53
  B49、B50 九龙湖纪忠楼Y410 50
  医学院B1、B2 前工院609 64
  C1 前工院107 44
  C2 前工院109 42
  C3 前工院203 41
  C4 前工院205 42
  C5 前工院207 44
  C6、九龙湖校区09级A班学位英语未通过研究生 九龙湖纪忠楼Y212 56
  C7 九龙湖纪忠楼Y312 52
  C8 九龙湖纪忠楼Y313 55
  医学院C1、C2 前工院611 72
    无锡校区09级学位英语未通过研究生 两江院401  8
应用泛函分析 6月25日(周五)上午9:00-11:00 应用泛函分析 礼东101 75
数值分析 6月28日(周一)上午9:00—11:30  数值分析 礼东101 37
数学模型 7月2日(周五) 上午8:00开始 109178-109588 礼东101 54
其它 礼东102 54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0-5-27
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2、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3、在籍研究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研究生证或校园卡,旁听人员必须携带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发的旁听证以备查对。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参加考试,并以旷考论处。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除答卷必须用的文具及教师指定的考试用具以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手册、草稿纸等其它物品(能否用计算器、开卷考试时允许携带的书籍及用具等由任课教师于考前通知考生。)
6、考生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更不得将上述通讯工具作为计时工具使用,不得使用电子记事本、掌上电脑以及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课桌上只准留有研究生证或校园卡、旁听证、文具。
7、答题用钢笔或签字笔(兰色或黑色,不得用红色),不得用铅笔(画图或外语考试选择题等指定用铅笔者除外)。
8、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题纸上如有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
9、严禁以任何理由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或看别人答卷等各种形式的作弊行为。如有违反者,则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答卷作废。
10、考试期间,一般不得中途离场后再行返回。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必须经监考教师准许。答卷一经考生带出考场,即行作废。
11、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卷,不得拖延。交卷时间到,考生须在原座位安静地等监考教师收卷后,方可离场。
12、考生考试违纪、作弊的,按《东南大学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13、本规则的解释权为东南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