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5   浏览次数:582
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03-23

 各博士后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是国家为更好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进一步加快我国博士后事业发展,在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基础上设立特别资助,对取得了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的特别资助经费。根据中博基字[2010] 2 号《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取得了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以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博士后;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四)第47批面上资助和第三批特别资助不能同批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8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A4纸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受理涉密材料。
4、有关样表参见中国博士后网。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由于名额有限,请各流动站申报人员务必在2010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8份,《审批表》3份)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校经初评确定后,学校汇总后统一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中国博士后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
(四)接受材料地址:周一、三和周四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31室,电话52090252;周二和周五,四牌楼校区五四楼二楼,电话8379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