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院系二级管理、制定院系研究生 培养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院系二级管理,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请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院(系、所、中心)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 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培养管理细则内容 1. 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组成及分工:明确机构组成及培养院长、研究生秘书、教务秘书、学科秘书等的管理职责; 2. 研究生教学工作:明确任课教师资格、课程授课方式(讲授、讨论、自学)、各类授课方式的时间要求、授课地点要求、考核方式要求,以及成绩提交、教学检查、奖惩等方面的规定和措施; 3. 论文开题工作:包括开题程序、开题方式、开题时间、参加人员等要求; 4. 论文答辩工作:包括预答辩、答辩程序,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结果要求等内容; 5.根据院(系、所、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具体要求。 二、 时间要求: 各院系由分管负责人牵头,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各院系管理细则,于2010.4.15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赵松立 电子邮箱:gsdegree2@seu.edu.cn电 话:83792244 研究生院 2010.3.2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