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次数:1576 |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通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为做好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材料〔2022〕8号),现启动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 二、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4人,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5人,标准为每人2万元。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中,参评的硕士生,应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相应必修课程学分,且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参评的研究生,已参加中期考核者须考核通过。 四、破格条件 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以下荣誉或成果须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2.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5.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详情参见附件《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材料〔2022〕8号)。 在破格条件认定中,学生所获成果第一单位应属于东南大学,且在我校在读研究生期间获得。 五、评比方法 详情参见附件《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材料〔2022〕8号)和《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暂行)》(校材料〔2022〕6号)。 六、评审程序 1. 9月29日—10月9日中午12点前,学生申报,提交材料 研究生本人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4《提交材料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破格学生需要提交以上材料及附件2《2022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至班长处,年级、班党团负责人联合完成初审并上报,学院国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后于10月10日前将破格学生名单和材料报研究生管理办,经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具备参评资格。 学院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力。注意:本次评比科研成果的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10月9日中午12点前。逾期未上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上报材料不合规范,可以拒绝受理,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2. 10月10日—10月17日 年级、班党团负责人联合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校材料〔2022〕6号、8号文件要求完成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计分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并上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于提交的材料存在争议的,由年级负责人统计并提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将审核通过学生材料上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根据《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材料〔2022〕8号)组织现场答辩,根据现场答辩打分高低排名,确定最终学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3. 10月18日—10月24日 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请实名发邮件至101012831@seu.edu.cn,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委员会在10月24日前将推荐获奖名单等材料上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202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正明 副主任委员:施春陵、储成林 委员:高建明、邵起越、涂益友、王倩倩、马慧、龚月仙 张琪、陈宸、王佳伟、贾谦伊、李伟焕、于云龙 秘书:张琪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学院评审委员已根据学校文件总体要求制定评审细则,按要求制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评审条件。将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评奖咨询电话:025-52090677。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9日 【2022-8】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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