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做好201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0   浏览次数:613

关于做好201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额度

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7,奖励金额1万元/人。其中特别优秀者经我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奖励金额2万元/人。

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硕士研究生必须是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博士研究生必须是A等奖学金获得者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曾以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以上竞赛奖项的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审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要侧重对学生“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2018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7名,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程序为经学生个人申请,由每个院系遴选推荐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本科生报学生处、研究生报研究生院,经学生处、研究生院筛选,“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评审,并从中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的人选。

4、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获奖者应为本单位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

  

四、评审材料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评审表》不可对页面、表格和字体设置进行调整,各栏目的篇幅需按栏内提示的要求书写。表中的院、系请详细填写;在读学历按“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选择填写;日期填写一律如“201905”的方式,起止日期填写一律如:“201409-201812”的方式。

3、对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4、特等奖人选推荐材料不要以第一人称填写。

五、注意事项

请符合申报条件拟申报该奖项学生在828日前将《宝钢奖学金申报表》、《申请宝钢奖学生信息汇总表》、奖学金申请书、个人科研打分表(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纸质、电子文件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材料A612)。

联系人:马慧   电话:52090677.

材料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820

  

  2019本、研,申请宝钢奖学生信息汇总表(空白).docx

  评审表-学生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