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我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1634 |
我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 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矢志创新,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现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的研究生评优工作。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籍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和2023级研究生新生(2023级硕博连读博士可根据硕士期间表现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类型包括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和单项(学业成绩、学术创新、实践劳动、社会服务、体育美育)先进个人。 拟评选的三好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三好研究生标兵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每项单项先进个人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 三、评比条件 评比条件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2023年版)《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附件1)。 四、评比流程 1. 9月28日前,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电子版附件3申报信息汇总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各班班长处。(本次评比所有证明材料的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3日) 2. 10月6日前,各年级各班级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以及对申请人申报资格进行审核。 3. 10月7日-10月8日,三好研究生指标将按照各年级各班级人数及结合班集体表现情况进行分配,各班级自行组建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其中非学生干部人数不少于25%,并组织班会对申报三好研究生的候选人开展汇报答辩及民主评议。 4. 10月8日-10月9日,申报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的候选人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展示。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院学工办公室老师、研究生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非学生干部代表不低于30%。请每位候选人需准备不超过5页PPT,进行不超过4分钟的答辩展示。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委员会评议评审,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5. 10月8日-10月9日,申报单项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单项先进个人评审实施细则》(附件2)及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5. 10月9日-10月11日,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结果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利。 6.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研究生10月11日起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大厅”ehall.seu.edu.cn,搜索“研究生荣誉称号”应用在线提交材料并打印登记表,登记表于10月12日中午12点前交至各班长处填写推荐意见,年级负责人汇总并上报学院。院系审核材料无误后上报研究生院。 五、其他事项 1. 评选、推荐应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衡量、宁缺毋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参评三好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首修规格化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首修不及格。其余年级研究生在科学研 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3. 同一学年,三好研究生和三好研究生标兵不兼得,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不兼得,单项先进个人和三好研究生及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及标兵不兼得。 4. 学校武装部、研究生会、党联中心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用学院名额,但需参与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 5. 附件3申报信息汇总表请如实填写,请勿变动表格格式,要求无错别字。 6. 打印的《登记表》各栏目填写不能过于简单与含糊,班级/党支部意见一栏不能本人自签。班级/党支部意见要翔实,院系推荐意见要具体,并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意见和签名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工整。 7. 对于本次研究生评优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5-52090690。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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