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及大类分流绩点计算补充说明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574 |
各位同学: 现将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14:00-7月3日14:00。如有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或者绩点计算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各托管学院教务老师反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室:材料A楼612室,电话:025-52090676)。公示期后有关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或者绩点计算问题概不受理,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备注:1、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累加相应课程成绩乘以课程学分得到总课程分,总课程分除以课程总学分,得到“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2、首修总平均绩点计算方法参照2022级大学生手册P44第八条的计算公式 3、附件表格参照的是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与按照首修总平均绩点排名会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xls 关于2022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绩点计算的补充说明.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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