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材料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464 |
材料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及大类分开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20-2021学年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综合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五天。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电子版(9月12日中午十二点前发至徐邦利邮箱:XU15850621318@163.com): 请将填写完整的附件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学生情况总结汇总表》、附件4《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分别以学号-姓名-附件1/3/4命名,然后打包发我邮箱。 纸质版(确认获奖同学请在开学后三天内送到材料A楼616):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附件5); 附录: 附件1: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3: 《学生情况总结汇总表》 附件4: 《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5: 《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版权所有 © 东南大学材料学院 |
欢迎关注材料学院官方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