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做好202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7-03 浏览次数:699 |
关于做好202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额度 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7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其中特别优秀者经我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奖励金额2万元/人,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推荐。 二、申报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程序 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程序为经学生个人申请,由各学院考察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优秀的研究生,需统筹考虑本科和研究生推荐人选),经研究生院审核,“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评审,并从中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的人选。候选人一旦确定,将进行公示。 四、评审材料 1、《学生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2、申请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学生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3、《评审表》不可对页面、表格和字体设置进行调整,各栏目的篇幅需按栏内提示的要求书写。表中的院、系请详细填写;在读学历按“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选择填写;日期填写一律如“202005”的方式,起止日期填写一律如:“201609-202005”的方式。 4、对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五、注意事项 请符合申报条件拟申报该奖项学生在7月9日前将《宝钢奖学金申报表》、《申请宝钢奖学生信息汇总表》、奖学金申请书、个人科研打分表(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纸质、电子文件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材料A楼612)。 联系人:马慧电话:52090677. 材料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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