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次数:1649 |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参见《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在9.28日之前完成申请并报送纸质材料到材料楼A616。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在国庆之前进行院系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早准备。 三、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可以交复印件,原件学生留存);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交复印件,原件学生留存); 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四、选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 今年将在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出最突出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优秀事迹,部分优秀事迹将编订成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有相关事迹的同学报送材料时额外拿一张纸特别标注一下。 特别提醒:奖项申报属于国家级别,对填报的规范性要求很高。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相关通知以及文件,按照模板填写,材料有问题一律打回重填,错过日期没有将材料整理规范视为放弃申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9.25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三:《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 附件四:《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六:填表注意事项填表注意事项.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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