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院院长助理人选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次数:3186 |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推荐院长助理5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及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办事公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熟悉学院和学校情况,具有学院基层岗位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4、首任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岗位职责 1、学科院长助理(1人) 主要职责: ①、协助院长进行学院学科规划、建设工作; ②、协助院长组织重点学科等的组织申报、建设与管理、评估等工作; ③、协助院长进行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工作; ④、协助完成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工作; ⑤、其它有关学科建设的工作。 2、教学院长助理(2人) 主要职责: ①、教学院长助理I:协助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共同完成本科教学评估、工程专业认证以及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事宜; ②、教学院长助理II:协助分管本科教学与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共同完成本科与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修订、研究生招生事宜、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及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日常教学工作安排。 3、科研院长助理(2人:横向1人、纵向1人) 主要职责: ①、协助科研院长做好学院科研工作的整体规划以及日常的统筹和管理(共通); ②、协助做好科研纵向项目申报规划和管理等工作(纵向); ③、协助做好科研横向项目申报规划和管理等工作(横向); ④、协助做好学院学术平台的建设规划工作(共通); ⑤、根据领导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共通)。 三、推荐方式及时间 采取民主推荐形式(各学系组织推荐、他人推荐、自我推荐)进行,推荐、报名截至时间:2017年4月9日17:00,请在截至时间内将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即可。 联系人:马慧 邮箱:mahuihui@seu.edu.cn 联系电话:52090677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28日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03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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