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东南大学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
发布时间:2015-09-18 浏览次数:938 |
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年度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http://mynew.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院(系)组织评审,院系审核网址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3、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4、公示名单经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教育部; 6、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新学工系统2015年9月22日之前完成申报,预期作为弃权处理。 2、申报学生必须提交手写的书面材料,写明自己的相关情况, 手写的书面材料和相关申报材料(成绩单可以先不提交)9月22日之前交给班长,各班班长收齐汇总后23日交到学院学办。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三:《201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四:《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六:《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附件七:《关于评选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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