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我院关于本学期光华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0   浏览次数:847

我院关于本学期光华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的光华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仍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初审并推荐,研究生院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评选文件请参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条例(2013.10修订)》。

 

一、光华奖学金:5000/ 10

1、为学校和学院获得重大荣誉的团队或个人;

2、有科研成果或发表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

3、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活动;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并在表中表注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必须提交书面的申请书,明确写明申请的奖项和一些能反映学习成绩、科研情况、操行等级、文体活动的内容。原则上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不可以兼报多个奖项。

 

(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要求:

1、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只需一份

2、不可改变电子表格格式,正反打印(第一页反面不要打印)

3、申请全部电子书写(推荐意见和签名需要手写)

4、本学年各科成绩是规格化前的原始成绩,主要填写学位课成绩

5、申请人必须签名

6、个人小结认真填写,达到字数要求,不合格一律打回

 

(三)附件材料要求:

1、按学院评比条例给自己的科研成果实事求是的打分,并提交打分表格,按有效时间节点所有能加分的必须在表格中显示(单独交一张打印纸),不能加分的请不要填写在表格中。

2、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国际学术刊物、国际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

3、如已被SCIEI源刊录用,国内刊物提供录用函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国外刊物提供录用状态网页截图打印件等材料

4、出版的专著封面、出版人员名单复印件

5、获奖证书、公开或授权专利复印件

6、附件材料一份就可,按照评比条例不符合加分要求的材料请一定不要提交

 

(四)所有的申报材料用文件夹固定,防止遗失。

 

三、评比工作时间安排 

1109日~1012日:申报学生按要求将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年级负责人;

21013日~1014日:学院学办、院评优评奖管委会对各年级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管委会委员对候选获奖学生进行评审评议;

31015日~1016日: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将签章后纸质版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对于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学办、院评优评奖管委会、各年级各班相关负责人。

咨询电话:025-52090677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109

新奖学金申请表.docx 

 自我科研打分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