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时间:2013-09-23 浏览次数:1286 |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首修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④有意向的学生根据申请条件,于9月25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内容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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