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细则 |
发布时间:2013-03-18 浏览次数:722 |
材料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东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院(系)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 院系专业复试线 材料科学与工程: 政治:50,外语:50,专业一:90,专业二:90, 总分356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政治:50,外语:50,专业一:90,专业二:90, 总分330 统考考生总分超过专业分数线20分以上,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二、调剂原则和程序 可接收调剂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 调剂至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调剂原则:院内调剂 调剂程序:材料工程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接收复试合格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生源调剂。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 笔试(满分150分):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面试(满分150分):包含英语口语测验和专业面试两个部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10分;英语听力,满分为20分(听力考试在笔试时进行,考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口语测验满分为20分;分组进行。 (考生分组情况待复试笔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2、复试内容: 笔试:复试笔试科目在东南大学201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材料学院有关复试科目中任选一门。 面试:1) 简短自我介绍(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或现从事的专业工作等); 2) 英语口语:外文资料的阅读及口译等; 3) 回答面试教师提出的相关问题。 为了平衡复试阶段笔试各门科目成绩差异,笔试科目成绩将做规格化处理。规格化处理方法为: 笔试科目成绩=卷面成绩×科别系数; 其中:科别系数=(各科卷面平均成绩之和/科目数)/该科卷面平均成绩。 面试成绩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数-2)×组别系数。 其中:组别系数=(各组平均成绩之和/组数)/该组平均成绩。 3、复试要求: 复试成绩总分小于9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按满分150分折算)*50%+复试成绩(满分150分)*50% 3、排名方法:1)面试当天按免试生+复试合格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2)全日制专业学位型考生复试与学术型考生复试同时进行,复试科目构成及权重比也一致,复试结果单独排序。若专业学位招生生源不足,可接收相关学术型专业的调剂生源。 (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报学校招生部门审核批准) 五、导师确定原则 导师招生原则为教授(含博导)招3人,副教授(含硕导)招2人,新批导师招1人。选择方式为导师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师生双向选择,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区材料楼511室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2、笔试时间: 地点:继忠楼附楼(研究生教学楼)102室(YF102) 3、面试时间: 地点:材料楼(具体分组及地点当日公布) 要求:公布面试分组,面试开始,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依次进入相应地点进行面试 4、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考生在报考院系领取体检表,择时体检,无需空腹。 四牌楼校区医院:成贤街82号 3月23、24日(周六、周日)8:00—11:00 14:00——16:30 补检: 九龙湖校区:九龙湖校区北门附近 5、复试成绩公布时间:面试当天下午17:30左右 公布地点:材料楼一楼大厅 公布方式:海报 6、选导师:1)考生(含免试生)必须填写双向选择表,表格于面试当日中午12:00前交至材料楼511室(表格中导师签字一栏不填); 2)23日下午5:30左右在材料楼523室进行双向选择,选择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3)“是否愿意服从分配导师”一栏填“否”的,所选导师招生名额已满的情况下不予调剂导师; “是否愿意调剂至专业学位”一栏不填“是”的,综合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学术型指标的,不予调剂至专业学位型。 7、拟录取信息经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网上公布。 七、推荐免试生的要求 1. 推荐免试生由于已通过学校先期组织的复试工作,所以不参加本次复试。本校推免生需参加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和体检,要求同公开招考生。 2.本校推免生在报考院系领取体检表择时参加体检,并在网上支付20元体检费。 3、外校推荐免试生因已选过导师,故不参加本次导师的双向选择,体检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 八、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穆老师 联系方式:52090672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须同时按要求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并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 2. 参加复试考生最迟在 附名单: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薛烽 副组长:李磊 成员:封卫东、潘冶、张亚梅、高建明、陈锋、方峰、董寅生 (院系)负责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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