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2019学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
困难生;
2、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在10.09日晚上五点之前完成申请并报送纸质材料到材料楼A616。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在国庆之后进行院系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早准备。
三、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可以交复印件,原件学生留存);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二份,请提供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交复印件,原件学生留存);
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特别提醒:奖项申报属于国家级别,对填报的规范性要求很高。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相关通知以及文件,按照模板填写,材料有问题一律打回重填,错过日期没有将材料整理规范视为放弃申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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