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党〔2021〕10号)和《关于印发〔东南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26年9月24日开始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孙正明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22年8月至2025年1月),对院长佘伟同志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25-52090297
电子邮件:sjc@pub.seu.edu.cn
办公地址: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17室
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微波楼406室
特此公示!
东南大学审计处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