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报工作通知
现启动本学期第二批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奖助学金的申报与评审,仍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推荐,研究生院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开展。评比条例及细则请参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3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暂行)》及《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材料〔2022〕7号)。
一、苏博特基金:10000元/人(共2人)
1、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该奖学金评审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6、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有一定的研究和创新能力,在项目研究和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
7、在该评奖学年获得学院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可优先获得资助;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必须提交书面的申请书:
明确写明申请的奖项和一些能反映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能力、集体活动等内容。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在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次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或助学金,且不可兼报多个奖项,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至善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可申报。
(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要求:
1.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只需一份;
2. 不可改变电子表格格式,正反打印(其中第一页单独打印);
3. 除推荐意见和签名需要手写以外,申请表全部电子填写;
4. 附上规格化成绩单;
5. 申请表需要填写导师推荐意见,并签名。意见内容要详实!
6. 申请人必须签名;
7. 个人小结部分认真填写,达到字数要求,不合格一律打回。
(三)附件证明材料要求:
1. 按学院评比条例给自己的科研成果实事求是的打分,并提交附件3打分表格,按有效时间节点所有能加分的必须在表格中显示,不能加分的请不要填写在表格;
2. 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国际学术刊物、国际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及SCI、EI收录证明(Web of Science、EI检索结果截图);
3. SCI论文需提供期刊JCR分区证明(Web of Science检索结果截图);
4. 出版的专著封面、出版人员名单复印件;
5. 获奖证书、公开或授权专利复印件;
6. 所有附件证明材料请统一汇总到一个Word或PDF文件中,并使用目录标注清晰,只提交电子版(以“学号-姓名-教育奖证明材料”命名)即可,按照评比条例中不符合加分要求的材料请一定不要提交!
7. 本次评比所有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含4月21日)。
三、评比工作时间安排
1. 4月24日~4月25日中午12点:申报学生按要求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至各班班长处,电子版附件3、附件4以及证明材料文件打包发给各班班长,年级长汇总。
2. 4月25日:年级及班级负责人联合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评审委员会根据《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暂行)》及校材料〔2022〕7号文件要求完成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计分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并上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于提交的材料存在争议的,由年级负责人统计并提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
3. 4月25日~4月26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复审,将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初审通过名单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审批。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利。
4. 4月26日~4月28日: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张榜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发邮件至crystal_lk@seu.edu.cn,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公示结果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对于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5-52090690。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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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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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暂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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