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本科生(老生)缴费及缓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浏览次数:682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之规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学生(不含2016级新生),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14、15级最高为8000元,12、13级最高为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月15日。具体规定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于2016年9月9日前,通过“校园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1)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的学生;
(2)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3)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附当地提供的重大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证明材料,并提交《东南大学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经院系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
(5)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交《东南大学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经院系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
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学生,若影响其选课及其他教学活动的,按《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条件(1)(2)(3)学生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申请材料,只需要在学工系统申请,(4)(5)务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交至材料A楼616。


注意:申请截止时间:9月9日

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老生).doc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