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我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浏览次数:1326

我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

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报工作通知

现启动本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仍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推荐,研究生院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开展。评比条例及细则请参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暂行)》【校材料[2022]6号】及《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材料[2022]7号】。

一、苏博特基金:10000/人(共4人,其中土木工程材料方向2人)

1.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该奖学金评审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6.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有一定的研究和创新能力,在项目研究和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

7.在该评奖学年获得学院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可优先获得资助;

二、孙伟、张甫廷奖学基金:博士10000/人,硕士5000/人(共11人,土木工程材料方向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0人,其中土木工程材料方向6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学生;

4. 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6. 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三、章春梅奖学金:3000/人(共2人,土木工程材料专业研一、研二硕士各1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它任何处分;

3、学习刻苦,理论功底扎实,动手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

4、综合素质较高,热心班级的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5、热爱本专业,勇于创新,取得一定的成果,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6、家庭经济相对困难,艰苦朴素,不怕吃苦,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必须提交书面的申请书,明确写明申请的奖项和一些能反映学习成绩、科研情况、操行等级、文体活动的内容。原则上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不可以兼报多个奖项。

(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要求:

1.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只需一份;

2. 不可改变电子表格格式,正反打印(第一页单独打印);

3. 申请全部电子书写(推荐意见和签名需要手写);

4. 规格化成绩单;

5. 申请表需要填写导师推荐意见,并签名。意见内容要详实!

6. 申请人必须签名;

7. 个人小结认真填写,达到字数要求,不合格一律打回。

(三)附件材料要求:

1. 按学院评比条例给自己的科研成果实事求是的打分,并提交打分表格,按有效时间节点所有能加分的必须在表格中显示(单独交一张打印纸),不能加分的请不要填写在表格中;

2. 提交正式发表论文(国际学术刊物、国际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及SCIEI收录证明(Web of ScienceEi检索结果截图);

3. 论文已被SCIEI源刊录用但尚未正式刊出,国内刊物提供录用函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国外刊物提供录用状态网页截图打印件等材料;且需导师签字;

4. SCI论文需提供期刊JCR分区证明(Web of Science检索结果截图);

5. 出版的专著封面、出版人员名单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公开或授权专利复印件;

7. 附件材料一份即可,按照评比条例不符合加分要求的材料请一定不要提交!

8. 科研成果认定的截止日期为2023331日。

(四)所有的申报材料用文件夹固定,防止遗失。

五、评比工作时间安排

1. 418日~421日中午12点:申报学生按要求将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处,年级长汇总。

2. 422日~423日:年级、班党团负责人联合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校材料〔20226号、7号文件要求完成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计分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并上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于提交的材料存在争议的,由年级负责人统计并提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

3. 424日~426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复审,将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初审通过名单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审批。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利。

4. 426日~428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发邮件至101012831@seu.edu.cn,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公示结果通过研究生院培养信息系统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对于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5-52090677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418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考评项目计分明细.pdf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docx

 自我科研打分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