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院院长助理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次数:3137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校材料〔201702


关于推荐我院院长助理人选的通知

学院各系、各实验室、院机关: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推荐院长助理5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及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办事公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熟悉学院和学校情况,具有学院基层岗位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4、首任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岗位职责

1、学科院长助理(1人)

主要职责:

 ①、协助院长进行学院学科规划、建设工作;

 ②、协助院长组织重点学科等的组织申报、建设与管理、评估等工作;

 ③、协助院长进行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工作;

 ④、协助完成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工作;

 ⑤、其它有关学科建设的工作。

2、教学院长助理(2人)

主要职责:

 ①、教学院长助理I:协助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共同完成本科教学评估、工程专业认证以及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事宜;

 ②、教学院长助理II:协助分管本科教学与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共同完成本科与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修订、研究生招生事宜、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及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日常教学工作安排。

3、科研院长助理(2人:横向1人、纵向1人)

主要职责:

 ①、协助科研院长做好学院科研工作的整体规划以及日常的统筹和管理(共通);

 ②、协助做好科研纵向项目申报规划和管理等工作(纵向);

 ③、协助做好科研横向项目申报规划和管理等工作(横向);

 ④、协助做好学院学术平台的建设规划工作(共通);

 ⑤、根据领导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共通)。

三、推荐方式及时间

采取民主推荐形式(各学系组织推荐、他人推荐、自我推荐)进行,推荐、报名截至时间:2017491700,请在截至时间内将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即可。

联系人:马慧

邮箱:mahuihui@seu.edu.cn

联系电话:52090677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328



主题词: 院长助理

抄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系、各实验室、院机关

抄送:学校相关部门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03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