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本科生(老生)缴费及缓缴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8-31 浏览次数:684 |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之规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学生(不含2016级新生),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14、15级最高为8000元,12、13级最高为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月15日。具体规定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于2016年9月9日前,通过“校园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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