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2-09-21   浏览次数:892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和校通知[2012]98号文件《关于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3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根据学校推免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排名计算办法、考核办法、考核程序等具体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向全院师生公示后,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实施。

 

二、领导小组与考核组

    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亚梅

副组长:薛烽,李磊

成员:张云升、高建明、方峰、陈锋、董寅生

秘书:杨吉、孙峥嵘

 

    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专家考核组:

成员:待定

秘书:杨吉、孙峥嵘

 

三、工作程序

1. 913-18日,公示2013届本院学生前三年必修和限选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平均绩点)等基本情况。

2. 921日,《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13届推免生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向本院全体学生公示。同时公示平均绩点排名学院前40%的学生名单。

3. 923日前,符合学校推荐条件的学生(含校内其他院系学生)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符合学校有关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

4. 924日,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学生名单。

5. 925日,学院组织综合考核。

6. 928-104日,根据推免生排名成绩排序按录取类别分别依次录取,公示考核成绩与录取名单。

7. 105-1010,学院上报推免生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核办法

综合成绩由平均绩点加权换算、面试成绩百分比换算,以及科研创新及社会工作成绩三部分组成。推免生综合成绩=平均绩点×16.28+面试成绩(按百分制)×20%+科研创新及社会工作成绩(两者之和不超过10分)。

(一)面试

由院推免生工作专家考核组分成三个评审小组,由申请人按抽签结果分组逐个进行面试。面试时由申请人进行自我介绍、阅读翻译英文专业文献选段和回答相关专业问题。面试成绩中,英文能力30分、专业能力60分,综合素养10分,总分是100分。

 

(二)科研创新及社会工作得分(总分不超过10分)

①科研创新

1学科竞赛分:(竞赛是否计算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由学院免研考核专家组审定,竞赛获奖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一类竞赛

(挑战杯/本院专业相关的全国性竞赛)

挑战杯特等/金奖

挑战杯一等奖

挑战杯二等奖

 

6

5

3

 

学科相关的全国性竞赛特等/金奖

全国一等奖

全国二等奖

 

4

3

1.5

 

二类竞赛

(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竞赛)

国际一等

国际二等

全国一等

全国二等

省一等

省二等

4

3

2.5

2

校一等奖

校二等奖

校三等奖

 

2

1

0.5

 

三类竞赛

(学院认可其余各类学科竞赛)

国际一等奖

国际二等

全国一等

全国二等

省一等

省二等

校一等

3

2.5

1.5

1

备注:(1)不同年份和不同级别的同一类型竞赛项目不累计积分,取最高分;(2)二类竞赛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3)三类竞赛取最高分计分。

 

2、论文得分

论文必须正式刊出。正常发表的普通论文每篇计2分,EI收录的论文每篇计3分,SCI收录的论文每篇计4分,论文必须署名东南大学,并与本院专业挂钩。第一作者为学生的论文可根据排名先后按以下比例对得分进行计算(教师作者不计入排序),第一作者为教师的论文,第二作者必须是学生才按以上规则计分。

一位作者:100%

二位作者:60%40%

三位作者:50%30%20%

四位作者及以上:40%30%20%10%(取前四位计分)。

 

3、发明专利得分

公开发明专利计分2分、授权发明专利计分4分。专利必须署名东南大学。第一专利人为学生可根据排名先后按以下比例对得分进行计算(教师作者不计入排序),第一专利人为教师的,第二专利人必须是学生才按以上规则计分。

一位专利人:100%

二位专利人:60%40%

三位专利人:50%30%20%;(第四位不计分)

 

②社会工作得分

社会工作得分由学院学生办公室评定,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分以下三个部分进行考评:

1、学生干部社会工作考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2、参与各类学院活动考评(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各级表彰考评(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五、外校学生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按《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执行》。

 

六、申请流动助教推免生、支教推免生的学生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考核与最终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920